预警升级金乡发布红色预警
各镇街、园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根据济宁市空气质量研判分析专家组联合会商结果,预计00年1月10日起,我市将连续多日出现不利气象过程,污染程度进一步加重。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我市自00年1月10日0时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调整为红色预警,10日8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我县自00年1月10日0时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调整为红色预警,10日8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按照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在橙色预警I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强化措施: 各县(市、区)确保全社会SO、NOx、PM、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30%以上,可内部调整SO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6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应急减排清单“一厂一策”I级应急响应要求,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应停即停,应限即限。 二、面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停止所有(包括各种保障性工程)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工程的施工现场作业。 三、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金乡县限行区以内(缗城路(不含)以北、泰康路(不含)以西、诚信大道(不含)以南、新华路(诚信大道至崇文大道路段、不含)以东、崇文大道(金曼克大道至新华路路段、不含)以南、金曼克大道(崇文大道至缗城路路段、不含)以东)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新能源及国六标准以上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通行。 全县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作业。 四、预警调整及解除时间 我县将根据上级部门对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研判结果对应急调整或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在应急响应期间,请各单位每天16时前将当天应急响应情况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jxxdqwrfzzhb ji.shandong.cn,直至预警解除。金乡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00年1月9日 来源:金乡手机台客户端 往期精选 鱼山街道:56户棚改居民拿到新房钥匙打卡金乡·遇见美好生活00山东金乡商贸物流园区(北京)“双招双引”推介会在北京举行县委书记董冰专题调研我县重点回迁建设项目县委书记董冰现场督导推进00年双百工程部分重点项目点赞!金乡再现救人英雄!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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